《论语》—贤贤易色

    |     2012年9月2日   |   阅读感言   |     0 条评论   |    1818

子夏曰:“贤贤易色;事父母能竭其力;事君能致其身;与朋友交言而有信。虽未学,吾必谓之学矣。”

译:尊重贤能的人超过爱美丽的女人;侍奉父母能尽心竭力;侍奉君王能鞠躬尽瘁;与朋友交往说话守信用。这样的人,虽然说他没有学习过什么,也一定要说他是学习过的了。

fb:不知道这个社会上,还有多少人依然信奉才和德并重的,大家多讲究效率,都在说你创造的价值。说白了就是你对我来说是不是实用的,其他的菜不管你,你甚至用什么手段,只要对我有利,那我就奖励你。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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